成都“产品碳足迹与国际碳关税”培训通知

May 23, 2024 418 次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是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抓手,2023年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明确要求以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抓手,主动应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气候变化贸易政策法律挑战影响。2024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2023年10月,全球碳关税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过渡期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碳关税”,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为宣贯国家产品碳足迹政策和国际碳关税机制,助力有关政府部门、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了解学习国际碳关税政策法律以及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政策,掌握国际碳关税相关知识及应对策略,熟悉产品碳足迹核算准则,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提高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增强应对国际碳关税能力,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未来市场竞争力,举办“产品碳足迹与国际碳关税”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4年轮训。

二、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培训对象
1.有关政府部门、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核算、碳足迹、碳关税、商贸及相关工作人员;
2.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从事能源环保、碳排放核算、碳足迹、碳关税、商贸及相关工作人员;
3.即将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单位从事能源环保、碳排放核算、碳足迹、碳关税、商贸及相关工作人员;
4.碳交易咨询服务机构、节能降碳服务机构、进出口贸易服务就、供应链服务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等单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5.学校师生(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碳排放核算、碳足迹、碳关税、商贸及绿色低碳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6.其他有意从事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核算、碳足迹、碳关税、商贸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模块一:双碳政策体系与碳市场机制原理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政策体系
2.碳市场机制与碳交易原理

模块二:产品碳足迹评价与实务
1.国家碳足迹政策解读
2.产品碳足迹评价基本流程与方法
3.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
4.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
5.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编制
6.产品碳足迹生命周期清册分析
7.产品碳足迹核算常用软件工具介绍
8.产品碳足迹价值及用途

模块三:国际碳关税规则与要求
1.欧盟碳关税CBAM简介
2.国际碳关税与绿色贸易未来
3.碳关税计税方法及清缴方式
4.碳关税申报要求及系统数据填报
5.碳关税对企业影响及应对策略

模块四:案例分析
1.产品碳足迹案例
2.碳关税填报案例

五.培训费用
根据《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办法(试行)》(成发改环资〔2023〕237号),符合条件参培单位人员,可通过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平台申领能力建设零碳券,完成培训后,按要求兑付零碳券,获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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